德盟委[2014]6号
关于印发《民盟德阳市委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民盟各专委会、支部,中江、绵竹总支部:
按照盟中央和盟省委要求,现将《民盟德阳市委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印发你们,望接此通知后,各支部(总支)合理安排认真落实。
附:《民盟德阳市委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中国民主同盟德阳市委员会
2014年2月21日
抄送:中共德阳市委统战部 |
民盟德阳市委办公室 2014年2月21日印 | 附件:
民盟德阳市委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民盟中央、民盟四川省委《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民盟德阳市委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习党的理论,吃透党政国策;坚持三个自信,坚定盟员信念;
发扬民盟传统,凝聚政治共识;深化政治交接,加强组织建设;
汇聚盟员智慧,积极参政议政;全力助推改革,共圆中国梦想;
二、领导小组
成立以陈晓慈主委为组长、张平副主委为副组长、各支部主委、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在机关设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罗润生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学习内容
1、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2、中共中央领导关于治国理政的一系列重要论述;
3、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多党合作光荣历史和统战理论、政策,民盟历史、章程。宣传民盟老一辈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
6、中共中央关于多党合作、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文件、中共中央领导人关于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共德阳市委党外代表性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要文件等;
7、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
8、中共四川省委、德阳市委出台的关于多党合作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四、实施步骤
从2014年3月起,在全市民盟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主要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4年3月至6月)。
召开动员会议,调动广大盟员积极参与学习实践活动;
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广大盟员的思想动态;
通过调查分析,掌握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制定活动计划,确保学习实践活动针对性。
(二)学习教育阶段(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
1、市委集中学习教育6次,安排如下:
(1)2013年11月,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2)2014年4月,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理论;
(3)2014年8—9月,集中学习中共四川省委、德阳市委关于多党合作、民主党派建设等文件;
(4)2014年11—12月,学习中央领导人治国理论论述;学习民盟领导人论述;
(5)2015年3月,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
(6)2015年5月,学习民盟中央关于加强组织建设的相关文件;
2、各支部(总支)集中学习教育不少于9次
各支部(总支)开展组织活动前,每次集中学习一小时,学习内容由支部按照方案第三点确定的内容作具体安排。
参考资料:中共十八大文件,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共领导人论多党合作的重要文献、中央省市多党合作的重要文件,中国民主同盟历史、盟章、民盟领导人及代表性人士论述多党合作的文章,反映民盟老一辈亲身参与多党合作实践的回忆文章,新时期民盟代表性人士理论文章等。
3、盟员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学习实践活动期间,每名盟员应认真做好记录,市委、支部(总支)不定期抽查,盟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不得少于2篇。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
学习教育结束后,以支部(总支)为单位形成书面总结材料,重点是收获与成果,并从中找出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差距,提出改进的措施,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巩固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形成思想建设长效机制。
五、几点要求
(一)各支部(总支)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本次学习实践活动的重点。要结合盟员思想实际,采取盟员便于参加、参与的方式,引导广大盟员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各支部(总支)要由专人负责活动的开展,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统战部门的指导、支持和帮助。
(三)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市委主副委按照对口联系支部(总支)的分工,指导和参加所联系支部(总支)的重要活动,及时总结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交流、推广经验,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四)各支部(总支)班子成员要带头撰写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心得体会,为广大盟员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带个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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