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历史 提高认识 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
罗润生
开展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60周年纪念活动,重温“五一口号”这段历史,必将推进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了解中国民主同盟几十年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历程,更加深刻地理解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独创性和优越性。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民主同盟自觉的郑重的选择 中国民主同盟从成立开始,就积极探索中国革命的前途问题,并在这个过程中与中国共产党保持了密切的联系。民盟从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中切实感受到,中国共产党不仅提出了拯救中国的正确的政治主张,而且以自己的卓越贡献和牺牲精神,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所以逐步把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希望寄托在中国共产党的身上。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五一口号”的提出,更使民盟坚信,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彻底实现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只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中国人民才有光明的前途和未来。民盟的历史也由此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因此,中国共产党是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走向胜利的伟大斗争中,确立了在中国各种革命力量中的核心领导地位;民盟是在长期实践中经过比较,自觉地、郑重地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坚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 积极响应“五一口号”的民盟领导人,同共产党真诚合作,共谋国是,为建立新中国献计出力,一起筹备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起组建了广泛代表各方面利益、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中央人民政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也正是在此过程中由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一起创造的。也就是说,中国人民是经过了漫长的历史实践的检验,依据自己的国情,最终选择了一种全新的独具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这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这是一种团结合作的新型政党关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为中国各政党的共同目标,体现了目标的一致性。民盟作为参政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在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上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了宪法。中国共产党将马列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而产生了新的飞跃,随着历史的发展,与时俱进地形成了三大理论成果。一是形成了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体系——毛泽东思想;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是新时期的党建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是三代共产党人集体智慧的结晶。然而,在由中国共产党所领导革命的各个历史阶段,统一战线的理论都是其理论体系和革命实践的主要组成部分。 历史和实践证明,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是中国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相结合的产物,多党合作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之一,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伟大的独创性和巨大的优越性。 三、坚持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是民盟政治交接的根本选择 对“五一口号”的历史回顾,进一步地了解多党合作的历史,将对民盟的优良传统产生深刻认识。民盟老一辈的领导人,在他们所处的时代几乎个个都是知名的社会活动家,都有令人仰止的社会影响力,他们之所以能够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发挥那么大的作用,关键是他们在与中共密切合作、为民族解放不懈奋斗中形成了巨大政治感召力和人格魅力。我们继承优良传统,就是要培育鉴别是非和把握前进方向的政治素质。首先要坚定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立场,在政治方向上与中国共产党保持高度一致;其次要增强政治鉴别力,在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环境和国内社会矛盾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这条道路,是各民主党派长期以来在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历程中,取得的最基本、最广泛、最深刻的共识,是符合中国国情,是全中国人民选择的正确道路。 在当前开展的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中,就是要把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要不断地推进政治交接,把民盟老一辈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高尚风范代代相传。向中国共产党学习,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理论创新品格,认真审视民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历史方位,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征程中,确立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的理论和实践支点,肩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责任。落脚在具体工作中,就是要把握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趋势和要求,发挥民盟的整体智力优势,突出发展这条主线,从民盟组织所在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着力研究分析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使所提建议建立在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上,具有创新性和深刻性,为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献计出力。 重温“五一口号”这段历史,将会让我们充分认识到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是历史的必然选择。这种必然,是由中国的具体国情和全中国人民所决定的。因此,随着中国历史的推移,多党合作制度的生命力必将越来越旺盛!
(本文作者系民盟德阳市委办公室主任) |